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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博物馆日特别报道|如何让博物馆文创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05-20

国际博物馆日前夕,记者与天津检察官一起走访博物馆,共同探讨博物馆文创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如何形成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如何让博物馆文创行稳致远

以玉壶春瓶为原型的文创产品

“把国宝带回家”是近些年的网络热词,随着“让文物活起来”的理念深入人心,各地“博物馆热”持续升温,博物馆文创更是遍地开花。其中,除了故宫博物院这样的“头部玩家”,不少“新锐”也纷纷涌现,如甘肃省博物馆的“铜奔马”玩偶、河南博物院的考古盲盒、三星堆博物馆的“青铜面具”冰激凌等都是爆款,引发消费者争相购买。

不过,文创经济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接踵而至。ip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不仅让消费者一时难辨真伪,也让依靠创意维系生命力的文创主体惨遭损失。博物馆文创保护难点、堵点在哪儿?如何做好博物馆文创的事前保护工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5月15日至16日,记者在参加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举办的博物馆文创保护工作交流会期间,跟随检察官的脚步来到天津博物馆寻找答案。

很多爆款文创都曾有“辛酸史”

“文创产业是典型的‘创意密集型产业’。创意决定着文创产品的生命力,创新是文创产业发展的原动力。而创意、创新往往是最难保护的。”在交流会上,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国岩对全国多地博物馆文创被侵权案事例进行分析后表示,“遭到侵权的文创往往是爆款,不法分子看到有利可图才会跟风仿冒。”

“故宫文创爆火的背后离不开它打赢的每一场官司。”张国岩举例说。据悉,故宫博物院在申请获得“故宫”“紫禁城”商标时,市场上就不断冒出“紫禁城拉面馆”“紫禁城婚介所”等近似商标,严重影响其文化产业发展。对此,故宫博物院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近似商标无效。2006年6月,商标局认定“故宫”“紫禁城”为驰名商标,支持故宫博物院维权请求。此后每隔一段时间,故宫就要为权利斗争一次,比如《上新了·故宫》衍生文创产品睡衣在网络众筹期间被盗版案、《故宫日历》被侵权案等。

其实,被侵权的不只有故宫文创,甘肃省博物馆的爆款文创“铜奔马”玩偶也曾遭遇过大规模侵权。2022年,甘肃省博物馆以出土于当地的铜奔马为主题,创作了一款做着体操、“马超龙雀”造型的玩偶,因形象呆萌“圈粉”无数。正当文创人员在喜悦中加班加点补货时,一些不法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售卖盗版产品,销售量达10万件以上。

“相较于故宫博物院、甘肃省博物馆这种文创行业领先者,天津的文创产业起步较晚,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市场前景广阔。近两年,很多博物馆的展览经常人员爆满,新开发的冰箱贴几天就被抢光,很可能将来也会出现爆款文创,因此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崔友荣表示。

通过调研找准文创保护“刚需”

5月16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在国际博物馆日之前赶赴天津博物馆走访问需,记者一同前往。

在路上,襟河枕海的天津映入眼帘,绵长文脉浸润城市筋骨,彰显着独特韵味。看着窗外的风景,检察官秦晓燕回顾起开展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初衷。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视察时提出“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循着总书记的足迹,我们对位于河西区的天津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美术馆、天津科学技术馆等进行调研,发现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争议点和空白点。比如,博物馆的很多藏品是超过知识产权法保护期限的作品,但在文创开发过程中,法律并未规定只有收藏文物的特定博物馆才有权对其藏品进行文创开发,那么其他主体是否能对文物进行二次开发?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加强博物馆文创保护?再比如,有的博物馆在公开展览之前没有做好版权登记,结果文创产品的创意在展会上被窃取了,事后因证据搜集难、维权成本高,只能不了了之。”秦晓燕说。

交谈中,一行人很快抵达天津博物馆,该馆文创部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我们以馆藏文物为灵感来源开发的文创产品有1000余种,其中玉壶春瓶、太保鼎、雪景寒林图等系列文创产品销量非常好。”记者看到,仅是以玉壶春瓶为元素设计的文创产品就有钢尺、冰激凌、冰箱贴、笔记本、屏风等10余种。

看着玉壶春瓶冰箱贴,秦晓燕问道:“天津博物馆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吗?”工作人员指着文创上的logo介绍:“这是天津博物馆的商标,是一个篆书‘天’字的变形。”“不同博物馆文创应归属于著作权、专利权等不同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博物馆文创开发之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在对馆藏资源的ip进行授权时,要谨慎选择被授权方,尤其注意审核被授权方二次授权的问题。”秦晓燕和同事一边聆听博物馆工作人员的介绍,一边提问和叮嘱,“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我们。”

把事前预防摆在“优先级”

“通过打官司解决文创侵权纠纷是‘末招’,做好事前预防才能事半功倍。”张国岩告诉记者。为打通线索移送壁垒,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版权局等单位建立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检察机关收到案件线索后,及时建立统一台账,列明线索来源、违法情形、处理措施、办理结果等,并将办理情况告知线索提供单位。为畅通案件办理渠道,该院搭建了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案件审查“绿色通道”,设专人专班,并通过“惠企检e行”微信小程序建立线索移送平台。博物馆工作人员一旦发现侵权线索,只需通过“惠企检e行”中的“易”企提需求板块进行反馈,便可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维权。

此外,该院还围绕文创产品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分类建立产品保护档案,协助博物馆开展知识产权登记确权、交易授权、孵化应用和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据悉,今年4月,该院联合河西区检察院与辖区5家博物馆签署了《博物馆文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备忘录》,将携手提升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西北政法大学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胡曼认为,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有可为,应在事前预防阶段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博物馆要争取成立或聘用专业的知识产权及版权保护部门,专职处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及时对文创产品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权属。在文创产品开发过程中,强化合同条款把关、规范合同审批流程,防患于未然。二是检察机关可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版权协会、网信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督查,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在当前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的进程中,博物馆应当通过调查和梳理,建立博物馆藏品的数字资源清单,厘清博物馆藏品的知识产权现状,为盘活和有效利用博物馆藏品资源做好准备。”

津门极望气蒙蒙,泛地浮天海势东。天津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脉悠长,积淀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长期关注博物馆文创保护工作的天津市人大代表刘智表示:“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深入文博场馆,预防性开展博物馆文创知识产权保护,对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天津文旅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建议检察机关今后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博物馆文创保护持续贡献检察智慧。”

(本报记者石佳 陶强)

编辑:c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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